组织人事处
组织人事处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实行上级机关和学校领导的决定和指示。
2.负责制定本处室年度计划并督办落实,做好年度总结;负责本处室年度预算编报和政府采购项目的组织实施。
3.按照党委要求,做好党委会的会前准备和会议记录,并督促检查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党字文件的起草工作。
4.协助上级部门做好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的有关工作,负责领导班子建设及领导干部的考察、考核;负责学校中层干部的选拔、考察、管理。
5.负责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贯彻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与党内各项规章制度,促进党内生活的健康有效开展;对各党支部进行目标管理和工作考核;负责基层党务干部的教育培养。
6.负责全校的党员发展工作。规范党员发展工作的程序和手续;负责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审核谈话工作;负责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
7.负责党员的教育和管理。落实党员教育计划,组织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组织全校党员的理论教育、党课教育、党风党纪教育。
8.负责党员党籍管理和党员组织关系接转;负责党费的收缴、管理、使用;负责领导干部和党员信息数据的建立、维护、统计及年报等工作;负责党员及非党员因公因私出国(境)的相关工作。
9.制订和实施全校教职工政治理论教育和学习计划、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并定期督察各党支部的落实情况,努力提高学习实效。
10.负责全校教职工的考核、考察、任免、奖惩、管理;负责学校人员调配计划的编报和调动手续的办理工作;负责办理新参加工作人员的接收、转正定级手续。
11.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务的评聘管理、技术工人的技术等级考试考核工作及职称计算机、外语、会计、统计、教师资格等有关考试的报名组织工作。
12.负责教职工业务培训工作。
13.负责教职工工资的调整套改、校内工资的核算、教职工福利待遇的核发工作;负责丧葬费、抚恤金、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核发工作;负责合同制职工的保险缴纳及审核工作;协助财务处做好全年财务预算。
14.负责退休手续的办理及老干部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工作。
15.负责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和劳动保障的年检工作;负责各类人事、劳资统计报表工作。
16.负责教职工考勤及请假手续的办理工作。
17.负责学校管理权限内干部档案的管理及人事劳资方面的信访处理工作,落实人事政策。
18.完成上级组织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